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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18: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8:5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23日 18:49 至 2019年06月08日 17:3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幢23层2312室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5:30开标地点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会议室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5306960018采购单位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15306960018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先生059522286909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QZKDZB19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306960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
联系方式:谢先生15306960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8:49 至 2019年06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幢23层2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幢23层2312室)报名。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委托对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房屋经营权出租
二、项目内容:
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安溪县参内乡 员潭村草埔头118号(河滨北路,县第十六小学旁),共有8个店面,一层占地面积约384平方米,共三层,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承租使用功能可作为仓库、办公、酒吧KTV、足浴、娱乐场所、加工点等经营场所,不可作为扰民、易燃易爆经营场所。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勘察并详细了解房屋现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对房屋现状进行改造装修或要求提供任何配套设施。
2.本次出租年限为三年(不包含装修期一个月免租金),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租金缴交办法:每一年缴交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即每个租赁年度开始的前十日内一次性缴交清楚,每延误一日则按应缴租金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延误超过十五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租金若需开具税票,则涉及的税收由承租方负责;
租金标准:按中标价计算。
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三年租赁期总租金)的10%计算,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交给招标人,承租期内无违反合同条款,承租期满后十日内招标人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三、本项目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 每年10万元,凡报价低于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五、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8日17:30时截止;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幢23层2312室)报名。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于2019年6月13日下午14:30时起接收投标文件,实质性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八、投标人应提供资料如下: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不必提供);
2.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函(统一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须小信封单独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逐页签字并按手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中标候选人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定标方式:最高价中标法。
竞价方式:所有合格投标人应当提供密封的报价函(未密封的报价函不予接收,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将现场公布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排序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
十一、其它说明:
1.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统建房的承重墙以及任何建筑结构。如发现有损坏,则招标人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中标人应负责无条件修复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且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在租赁期间需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房屋及相关财产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且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若遇国家政策性的调整,招标人需要收回房屋,导致必须中途终止出租合同,招标人应退给中标人当期租金,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4.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内如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中标人所投入的房屋装修不得破坏、不得拆除,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家具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外,其余不可移动的装修及设备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否则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不得转租他人,若发现转租,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按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规定标准:按三年总租金中标价的1.5%计算。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结果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相关公告栏,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招标单位: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安溪县参内乡员潭村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306960018
十四、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幢23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2629335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